尊重對方的職位
發(fā)布日期:2013-12-20
作者:郜海龍
每當有人來找松下幸之助辦事的時候,作為總裁的他從不馬上表示同意或不同意。他總是對來人說:“這件事請找某某科的某某主任,這件事由他負責?!彪m然那些事,對于一個總裁來說,完全有權利直接決定,但松下幸之助從來不會那么做。
他這樣解釋其中的原因:“我既然聘用他們擔任各個部門的領導,就應該給予絕對的信任。凡是屬于他們職權范圍內的事務,我不插手,交由他們去辦,是對他們職位的一種尊重?!?/DIV>
除了尊重對方的職位,還應包括尊重下屬的時間。零碎的事還是重要的事,該交辦給什么人?在領導心中也一定要有自己的權衡。